同时,永州交通警察支队还帮“吊瓶哥”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规,“打着吊瓶仍旧驾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第九十条处罚依据,这样的驾驶行为是要受到警告、罚款20元的处罚,并且要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后才能继续驾驶。”
“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十二条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所以这位驾驶员是因为什么病情而打吊针?如果是因上述病情而打吊针,那处罚会更严厉一些。”
因这位司机异乎常人的举动,论坛主直接冠以“史上最牛司机”的称号
当天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从永州市交警支队得知,此内容确为该支队所发。“网友图片不能作为违法证据使用,且这种违法行为需要现场执法,才能对驾驶员进行处罚。”一名民警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