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抗战:1937年“冀东保安队”起义始末

2017年4月11日13:55:48历史解密1,133阅读模式

“冀东保安队”是1935年日本侵略者策动华北事变后,由冀东伪政权建立的一支特别武装力量。卢沟桥事变后,“冀东保安队”在北平东郊通州发动反抗日本侵略的起义,即日方所谓的“通州事件”。事件虽已过去70多年,但至今日本右翼军国主义分子等极少数人仍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为侵略张目。梳理这段史实,有助于还原历史,认清本质,以正视听。

“冀东保安队”渊源

1933年5月,日本借中国军队长城抗战失利之机,迫使南京国民政府签订《塘沽协定》。由此,包括通州在内的冀东成为“非武装区”,中国军队不得驻扎,华北门户洞开。

当时,日本关东军派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到华北,推动“华北自治”。土肥原一方面策动香河、张北、河北等事件,制造“民众要求自治”的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加紧笼络殷汝耕等华北地方实力派人物,培植亲日政权。1935年11月24日,冀东滦(县)榆(关)、蓟(县)密(云)两行政区督察专员殷汝耕发表冀东22县“自治”宣言,声称“脱离中央,宣布自治,举联省之先声,以谋东洋之和平”。11月25日,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2月25日改组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伪政府机关设于通州城。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是继伪满洲国后日本扶植的又一个傀儡政权。日本侵略者在冀东伪政权各厅、处、所、保安队及各县都安插日本顾问和特务,每个机关少则三五人,多则七八十人,实际操控军事、行政、财政等大权。

“冀东保安队”前身是河北省特种警察部队。冀东在《塘沽协定》后被划为“非武装区”,中国不得驻军,只能由警察维持治安。为此,1933年夏,蒋介石密令河北省主席于学忠以省政府名义建立特种警察部队,开赴冀东,警卫地方。特种警察部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是于学忠抽调原东北军51军张庆余、张砚田两位团长和部分官兵,组成第一、第二总队,张庆余、张砚田分别任总队长;二是河北省政府收编汉奸李际春由伪满带到冀东的刘佐周、赵雷两部伪军,分编为第三、第四总队;三是收编冀东土匪胡协五(绰号老耗子)为第五总队。第一、第二总队各辖2个区队,每一区队辖3个大队。其他三个总队均无区队,总队长直辖大队,第三、第四总队各有6个大队,第五总队只有2个大队。1935年7月,商震接替于学忠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将河北省特种警察部队改称河北保安队。12月“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后,又将保安队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军”。1936年8月,“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将冀东伪军改编为4个保安总队,另编1个教导总队。各总队人数相等,下置区队大队、中队及迫击炮、骑警、通讯3个特种兵中队。此外,设立训练所,对各总队长官统一训练,对各总队统一教育、统一装备,从中将(总队长)到马夫分38个等级。

七七事变前,“冀东保安队”几经调整编制基本固定,总数约1.2~1.5万人。第一总队,总队长张庆余,3000余人,分驻宝坻、香河、通州附近及昌平、怀柔、顺义一带。第二总队,总队长张砚田,3000余人,分驻三河、玉田、蓟县、遵化一带。第三总队,总队长李允升(刘佐周被刺身亡),2500人,分驻昌黎、滦县、临榆、抚宁、卢龙、迁安、乐亭一带。第四总队,总队长韩则信(赵雷被撤职),约3000人,分驻塘沽、北塘、宁河、开平、唐山、古治一带。教导总队,总队长暂由殷汝耕兼任(后由沈维干担任),约2000至3000人,驻开平镇马家沟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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