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招,以毒攻毒,即通过自残身体取得疼痛感,来抵充欲望的空虚,完成形式上的宣泄。
在明清野史里,常常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某某寡妇为表明守节的决心,往往截发、断指,被时人称道。比如,《广州府志》曾记载过一件发生在明嘉靖年间的事情,寡妇李俞氏“安于室”多年(注意是多年),家族人等常怀疑她与邻村某男有染。在一次家庭会议上,李俞氏终于愤恨了,她伸出手给大家看,众人皆瞠目结舌,原来十个指头都成了断指。实际上,这些文字记载显然是出于宣传贞洁观的需要,并未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寡妇的痛苦。这位李俞氏连断十指,绝非一日所为,利用痛感来宣泄欲望,也不是她的发明。早在春秋时期,魏国有寡妇名裘玉者,就曾用刀子削其大腿,“并生啖之”,以发泄来自灵魂深处的寂寞感。如今有不少女孩子在情感失败之后,也喜欢用烟头烫本人的手臂,大概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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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招,冒死改嫁,找一个合法丈夫。
之所以用“冒死”二字,是由于古代寡妇改嫁属于非主流,特别宋代以后,进入明清两代,寡妇改嫁是需要性命相搏的,一旦改嫁不成功,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如明景泰年间,河北有寡妇“不安于室”,试图再嫁,其家族以此为耻,族长带领族人“合群以殴杀之”,真是极端的残忍。寡妇也有改嫁成功的例子,比如,清朝乾隆年间,山西寡妇杨陈氏花钱打通了族长的老婆,在枕边风的作用下,族长大人终于大发善心,同意了杨陈氏再嫁本村鳏夫李某。
寡妇再嫁,在风气开放的唐朝,不算什么难事,但在明清算学盛行的年代,的确比登天还难。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聪明的寡妇还是有的,她们努力寻找可以拜托终身的男人,在家族里上下活动,博得同情和支持,最终完成了合法改嫁的目的。据《无锡县志》记载,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礼记》中“寡妇不夜哭”的教条,常常在夜间大哭大闹,搞得四邻不安。夫家无奈,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随即提出条件,只需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就拉倒,否则,继续闹腾。于是,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