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要两度自降身份呢?史书上对上官婉儿第一次自降身份的记载称其是为给母亲服丧而自降身份。李明说:“墓志上对第一次自降身份的记载与史书一致,唐代的官员有为至亲服丧的传统,一般服丧期为3年,这期间官员将不在朝廷任职,而是专心回家守丧,服丧年限到达后,朝廷再将官员重新任职。”而上官婉儿的这一次自降就与唐代的这个规矩有关,由于当时她身处要职,无法离岗为母服丧,所以上表朝廷自请降职,通过这种办法来表达她对母亲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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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讨墓志铭时,考古专家们发现墓志上还记载了上官婉儿在唐中宗时期又一次由于进谏而自请降职的经历,但这次自降经历在史书上并没有记载。李明说:“我们揣测墓志铭上对这一次为进谏而自请降职的经历可能是当时书写墓志铭的人对上官婉儿的溢美之举。”由于不断找不到史料佐证这一次自请降职的经历,墓志铭上对这一段的表述究竟是填补了史书的空白,还是当初的溢美之举,还需要专家们的进一步研讨,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时间会还历史本来的样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