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商品如何造假?揭示古人如何维权

2021年5月8日08:30:55历史解密56阅读模式

从古至今,打假打假一直是永久的热门话题,但在现代却没有出现。今天我们来看看古代人是怎么造假的。

古代朝代的防伪

周代

古代封建统治者非常重视普通人的生活。我们的祖先很早就立法打假,可以追溯到周朝。

根据《礼记》,周朝对粮食交易的规定是:“时有水果不熟,不入市粥。”为保证食品安全,周代禁止未成熟水果进入市场,防止食物中毒。这项规定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记录。

此外,为了防止交易者为了盈利而乱杀动物、鱼、龟,还保证了动物的成熟。周朝规定:“畜鱼龟不杀,非市粥。”

即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内的动物、鱼类和乌龟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因此,周人知道如何保护生态,获得更多的食物。

周代的《礼记王制》:“器械使用不节制,市面上没有粥;人员载体(指服兵役的车辆)不适中,不粥市;细布粗布不在数内,窄幅不在中,也不是市面上的粥;奸乱正色,非粥城中”。

可以说这个规定不仅仅是针对假货。如果产品的质量、数量、质量和颜色不达标,都是不合格的,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古代商品如何造假?揭示古人如何维权

汉朝

汉朝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活跃,张骞派人到西域带回了许多珍奇的东西,但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

因此,假冒现象日益增多,可以模仿,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人民健康。

因此,汉朝制定了法律法规,规定食物可能因腐败等因素而中毒,应尽快焚烧,否则将惩罚肇事者和相关官员。

唐代

隋唐时期,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唐朝不仅制度健全,而且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和严厉的惩罚措施。

唐朝颁布《关市令》,规定所有官私计量器具必须在每年8月送有关政府检查校正。在史静地区,尚书府的金布司和太傅庙是负责的,地方政府负责。

检验校正后的称重计量器具,经有关政府盖章后方可使用。因此,如果市场上的度量衡不符合法定标准,其持有者将受到惩罚。

当时,饮酒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方式,催生了大量制造假酒的作坊。当时唐朝最常见的市场是假酒(酒加水),不敢故意危害人的健康。

根据有毒食品的不同情况,唐代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方法。

《唐律疏议》规定:“腊肉有毒。一旦病人,剩下的就赶紧烧了,违者90棍;如果你和别人一起吃饭,卖了出去,会让你生病,判一年。如果你因此而死,你将受到过失杀人法的惩罚。偷吃的不坐。”

销售假货、假药,致人疾病的,处一年有期徒刑。卖假货假药致人死亡,商家将被判处死刑(绞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假货或假药后死亡的,食品主应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另外,退货是有规定的。《唐律疏义》有记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三天内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商家无门槛退货。

退货时,公证人必须在退货前检查并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商家不退货,消费者可以向政府举报,政府调解退货,用40鞭打卖家

宋朝和唐朝一样,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甚至比唐朝还要厉害。政府允许商人成立“公会”,根据行业类别进行注册。从事商业和服务业的商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并接受公会的监督。

我们非常重视行业协会在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中的自律作用。这个行业协会不仅帮助打击“有毒食品药品”,还对食品药品掺假、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去行业协会投诉。

此外,销售假药和劣药的现象在古代是由先进的法律规定管理的。为了防止假药作为官药出售,宋代主管药事的回民局和河纪局都有自己的“药局印”和“河纪局录”大印。

此外,东、南、西、北局也有自己的公章,加盖六个字。皇帝还下诏,说如果有人制造假药,伪造处方和公章,要按照《伪造条例》处理,防止商人制造和销售假药和劣药。

明清

明清时期的名品基本上都有自己的防伪验证。可见,历代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如今,消费者受到假冒伪劣和资金短缺的伤害并不少见。古代的法律虽然不是100%健全,但不可否认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

对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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