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之防:汉景帝让大臣去女厕找宠妃 |野史|

2017年1月15日14:30:52野史秘闻102阅读模式

古代男女之防:汉景帝让大臣去女厕找宠妃 |野史|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这段出自《女论语》上的话可以一言概括之,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不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人,差不多都把纸上写的,当成实际上已经做了的。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陷入了一个误区——

根据古希腊神话的记载,男人和女人是一个圆球的两半,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制造出来的尤物。不管怎么说,在西方人的眼中,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女人也同样不能离开男人,因此,他们的男女之防并不大。中国神话系统中造人的“上帝”是位女性(女娲),她“抟土为人”,取阴阳之理,以分男女,男女繁衍,以成氏族,进而有家国、社稷,最早时也不讲求男女之大防。

孔夫子删定诗、书、礼、乐、春秋,孟夫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口号,后世的一些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怀有另种目的的人因之大做文章,认为从孔夫子时代起,男人和女人就连一句话都不说,这真有些可笑。

从孔子到杨贵妃

《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见南子,子路不说(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这段话中的南子,是春秋时代卫国国君卫灵公的夫人,她“把持着当日卫国的政治,而且有不正当的行为,名声不好”(大学者杨柏峻语),这样一位女子,孔子还去见她,这除了说明孔子和耶稣基督一样,怀有一颗大仁大义、普渡众生之心以外,还可以说明至少在孔子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上流社会是不避男女之嫌的。

关于“子见南子”,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中曾有过详细而又生动的描写。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这样写道:“(卫)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向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悦),孔子矢子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

在这段话中,司马迁告诉我们:“子见南子”实际上是“南子见子(孔子)”——南子要求见孔子(文中的“寡小君”即南子的自称),南子与孔子实际上见了不止一次面(起码两次),最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南子并不觉得男女之间见面有什么不好,反倒认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所以,她要“招遥市过之”——招遥过市。

这个时候还是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礼制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有人认为这条史料不足为据,那么,我们不妨再引几条汉朝的例子。

我们知道,汉朝自叔孙通裁定礼仪规犯之后,可谓百礼俱备,但这个时候男女相见之事例却屡见于史书。

《汉书》上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西汉第八任皇帝昌邑王刘贺,因为不守祖制,放荡不羁,在为其前任皇帝服丧期间,斗鸡玩狗搞女人,因而被时任大司马、大将军,官封博陆侯的霍光等人所鄙视。为了使汉高祖刘邦开创的基业不至于毁在少不更事的花花公子手里,霍光决定奏请皇太后,废掉刘贺,改立新主。

在封建社会,废立之事可谓充满凶险,一旦失败,那就是犯了“谋反”、“犯上作乱”之罪,脑袋就要搬家,所以,霍光虽然当时在朝里极富威望,但也觉得单凭一己之力,有些难以胜任,必须得找几个帮手。

这些帮手找谁好呢?思来想去,霍光想到一个人,这个人姓杨,名敞,时任丞相,官封安平侯之爵位。但霍光是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又不便于亲自去和杨敞商谈废立之事,于是,他暗派得力助手,时任大司农之职的田延年去杨府游说。

到了杨府以后,田延年把霍光要行废立之事说了出来,杨敞一听,心里十分紧张,“惧不知所云”。田延年一看事情要僵,就假托起身更衣,杨敞的夫人是一位识时务的女子,她见丈夫已经听闻了废立大事,现在态度暧昧,恐怕不久大祸就要临身,心中十分恐慌,于是立即说服杨敞,她说:“废立是国家的大事,现在大将军霍光派大司农来告诉你,这是别有一番深意的。相公您若是不与大将军同心同德,反倒犹豫不决的话,第一个遭殃的一定是您!”杨敞因为曾经给霍光当过大将军幕府司马,深知霍光的脾气,觉得妻子说的有些道理,但又不想过早表态。杨敞的夫人没办法,只好自己出面。“延年从更衣(处)还,敞夫人与延年参语,许诺,请奉大将军令”(《汉书·杨敞传》)——与田延年两个人一起研讨出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无独有偶,班固在《汉书》中还提到另外一些上流社会非婚、非亲男女之间交往不避嫌的故事。

《汉书·周昌传》上写道:“周昌者,沛人也。昌为人强力,敢直言。自萧、曹等皆卑下之。昌尝入奏事,高帝方拥戚姬,昌还走。高帝逐得,骑昌项上问‘我何如主也?’昌仰曰:‘桀纣之主也!’于是上笑之,然尤惮昌。及高帝欲废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为太子,大臣固争,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而昌庭争之强。上问其说,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上欣然而笑,即罢。吕后侧耳于东厢听,见昌诡谢曰:‘微君,太子几废!’”

故事中的周昌是刘邦的老乡,素以直言敢谏著称,是个认理不认人的直臣。他入宫奏事正遇上皇帝和爱妃调情,这说明当时的君臣并不是只在纯男人的世界里交谈,手下的人知道皇帝与妃子娘娘调情,而又敢放周昌入宫,这说明当时人于男女之防并不看重。周昌见了皇帝与戚姬在一起,抽身而走也并非是因为他怕见女人,而是因为皇上耽于女色,所以,当刘邦问自己是什么样的帝王时,周昌答以“桀纣之主也”。

周昌政治生涯中最为得意的一件事是阻止刘邦废太子。刘邦其人,好色成性,吕后本是其正妻,但他却深爱小妾戚姬,因爱屋而及乌,对戚姬所生的刘如意看起来分外顺眼,所以,想要废掉吕后所生的太子刘盈,改立如意。废长立幼,本是件理亏的事,而由于刘邦刻意坚持,所以,反对者大多数只好“知难而退”。但周昌却不看脸色认死理,他素有口吃的毛病,一着急就冒出了那句千古名言“期期以为不可”把刘邦给逗乐了,于是废太子一事暂告搁浅,一直为儿子的命运担忧,躲在幕后偷听的吕后心花怒放,在周昌退朝时与周相见,而且屡屡言谢。

最为惊世骇俗(当然是惊后人之世,骇后人之俗)的是司马迁《史记》中提到的另外一件事。

汉景帝时,郅都为大臣,有一次景帝游幸上林苑——上林苑地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及周至户县交界处,占地约二百多华里,苑内放养禽兽,供皇帝射猎之用,并建有离宫、观、馆数十处,大文豪司马相如曾有《上林赋》记其侈。这次游幸,随侍的人不多,只有郅都跟在皇帝身后。郅都是西汉河东大阳(今山西平陆东)人,景帝时,他任济南太守,诛杀当地豪强●氏,以功迁升中尉(官名),执法严峻,被当时的贵戚、列侯视为“苍鹰”。

正在游玩之间,景帝却突然命郅都去代他召爱妃贾姬——贾姬当时正在厕所里,郅都当然觉得此时去叫正在“方便”的贾姬,实在是有些不“方便”,但汉景帝却很不高兴,后人论之曰:“帝姬处溷秽之地,使人臣亲往视之,无乃轻漫乎?”但景帝当时却确实动过这样的念头。

景帝的老爸汉文帝刘恒有一次游幸上林苑,袁盎随侍在侧。袁盎即爰盎,曾历任吴相、齐相等职,是当时有名的游侠,此人也向以侠义自许。这一天与文帝同行的内宫眷属,除了皇后以外,还有一位谨夫人,谨夫人其时正得帝宠,所以,如日中天的她竟不顾礼节与皇后并排而坐,并且一点也不感到不安;袁盎突然豪气干云,举步上前,拉起谨夫人,把她推到皇后的身后。

西汉时男女之防不大,东汉呢?

提到东汉,人们往往会想到“强项令”董宣,董宣曾任洛阳令,光武帝之姊湖阳公主的家奴故意杀人,别的官吏一听说是公主府的人干的,都退避三舍,但董宣却趁公主驾车出外之机,诛杀了恶奴。这一打狗不看主人的举动惹恼了公主,一状告到光武帝刘秀那里,刘秀想当和事佬,就命董宣与公主见面,想让董给公主赔个不是,叩个头,但董死活不叩头,因而落下个“强项令”的美名。

在这段史实中,董宣可是和公主见了面的。

东汉末年,有一位很有名望的女文学家、女诗人名叫蔡琰(通称蔡文姬)。此女博学有辩才、通音律。初嫁河东卫仲道,卫亡,回归母亲。汉末大乱,蔡文姬被董卓部将所掳,后流落“番邦”,嫁匈奴左贤王。爱才惜才的曹操念及故交,用金璧把蔡琰赎回,令她再嫁董祀。后董祀犯法,蔡文姬光着脚、披散着头发,到曹操和一大屋子男人聚会的地方为丈夫求情,从死神手中救回了丈夫一条性命。曹操听说蔡文姬来了,就对满屋宾客说:“故人之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愿把蔡女介绍给众人见面,也不避嫌。

三国时代,魏国的镇北将军许允因受夏侯玄、李丰等人的连累,被司马懿逮捕。许允被捕后,他的门生急忙跑去告诉许允的妻子,许妻闻讯安坐织布机旁,神色不变,说道:“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了!”

东晋时代,庚友因事被捕,庚友之妻光着脚跑到当时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大将军府上为夫求情,门卫不让进,她还与门卫据理力争。

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是有名的“娘子军”统帅。隋朝末年,李渊起兵时,公主住在长安,公主之夫柴绍弃家跟随岳父东进,家里只剩下公主和一些家奴,危险的形势反倒激发了平阳公主的豪情壮志,她逃到户县,散家资招募了数百个青年男子,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一支娘子军。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古人所说的“娘子军”与我们今天的“娘子军”并不完全相同,那时候的娘子军中绝大部分是男子。

《旧唐书》上说:“安禄山有边功,帝宠之,诏与诸姨约为兄弟,而禄山母事妃,来朝,必宴饯结欢。”——安禄山是有名的胡人将领,“诸姨”指的是杨玉环姐妹,“妃”指的是杨玉环本人,“帝”是唐玄宗。玄宗皇帝只因为安禄山立有军功就让他与贵妃的姐妹来往,并且与贵妃“宴饯结欢”,这说明唐朝人男女之防并不是很大。

到了宋代以后,尤其是南宋以后,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男女之防开始森严起来。

不药而卒的胡氏死而复生的陈氏

大约从明代开始,官修的史书《烈女传》中增加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内容。

《明史·烈女传》载:“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袠,将嫁而袠构父难……袠扶父丧归,比服阙,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妆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

这位被列入“烈女传”的胡氏为亡夫守节,谨守男女授受不亲已到了痴迷的程度,以五十一岁老妇之年,身患重病也不肯请医生诊治,原因就是因为医生是男人,而其时的医生诊病须碰病人的手(切脉),所以竟不治而死。

这种烈女是唐以前所没有的。

再看一个《明史》中的例子。

《明史·烈女传》载:“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窬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

这位陈节妇谨守男女之大防已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生前不与任何男子见面,而且死后还不准男人走上楼抬她的尸体,这种行为,唐以前的史书中也根本没有。

宋代虽然产生了程朱理学,但《宋史·烈女传》中所载之烈女,对于男女之大防,也并没有达到明代以后那样几近疯狂的程度。

兹举一例,读者不妨以之与《明史》所载作一比较:

《宋史·烈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知读书。开庆元年,大元兵至岳阳,女年十有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苹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韩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的慨叹。

再看一个《明外史》中的例子。

《明外史·烈女传》载,有一个名叫柴氏的女子,是夏县孙贞之妻。崇祯四年冬,一伙流贼迫近夏县,柴氏与丈夫一起避入山中。那伙土匪搜山时柴氏与丈夫不幸被抓住。贼兵见柴氏生得年轻美貌,不由欲火攻心,一个人上前捏了捏她的手,号称“刚烈”的柴氏立刻用牙将这个不认识的男人捏过的肉咬了扔掉,另外一个贼兵又扳了一下柴氏的胳膊,柴氏又如法炮制,一口咬掉了胳膊的那块肉,结果,被贼兵用刀活活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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