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传》(1949年版)中这样回答道:“这一批并肩作战、骁悍不驯的将军们,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势力,有社会声望,主见多,要是本人一咽气,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么对付得了?到太子死后,太孙不但年轻,还比他父亲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们读古书,讲三王道理,断不是制驭枭雄的角色。他要替儿孙斩除荆棘,要保证本人死后安心。为此,便有目的地大动杀手,犯法的杀,不犯法的也杀,无理的杀,有理的也杀。锦衣卫的建立,为的是便于有计划地栽赃告密,有系统地诬告攀连,有目的地灵敏运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师下的北镇抚司狱,备有诸般刑具,罪行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预备好,不容剖析,不许申述,犯人独一的权益是受苦刑后书字招认。不管是谁,进了这头门,是不会有活着出来的奇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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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晗剖析得入木三分。更值得玩味的是,他强调了锦衣卫的职能:有计划地栽赃告密,有系统地诬告攀连,有目的地灵敏运用,更方便地法外用刑。锦衣卫是个什么组织,答案已经非常清楚了。明朝著名文人王世贞专门写了一本《锦衣志》,他的结论也是如此:锦衣卫是内廷的侦查机关,东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心腹,即便是锦衣卫也受其侦查。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属于都督府(其他卫队隶属于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担任本卫内部刑法,北镇抚司专门掌管诏狱,可以直接凭仗皇帝诏令行事,不必经过外廷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