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方编纂的《明史》,其中的《刑法志》有不少篇幅触及锦衣卫,书中说到:“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师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当时令人噤若寒蝉的“胡惟庸党案”“李善长党案”“蓝玉党案”,先后屠戮4万多人,就是锦衣卫一手操办的。后来,朱元璋大概认识到“法外用刑”并非守成之君的所为,便下令撤销镇抚司诏狱,烧毁刑具,囚犯移送刑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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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燕王朱棣发起军事政变,把建文帝赶下台,但由于名不正、言不顺,遭到建文旧臣的激烈反对。为了肃清政敌,钳制言论,他又恢复了镇抚司诏狱。永乐初年,再度重现洪武年间的恐怖氛围,由“诛九族”发展到“诛十族”。那时,受株连而处死的不仅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外加朋友门生一族,还出现了“瓜蔓抄”,即把案犯家乡的村庄化作废墟,没有一人得以幸免。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