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有多妻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实际生活中,即便是古代与近代,一夫多妻的穆斯林占总人口的比例少之又少。
如在奥斯曼帝国,大部分男子都只有一个妻子,只有小一撮人有多个妻子。曾在16世纪下半夜游历奥斯曼帝国的德国东方学家萨洛蒙·施威格甚至直言,基本看不到一夫多妻的人。
当然,欧洲人想象中的奥斯曼不是这样,那一定是一个后宫三千极尽奢侈腐败的异教徒宫廷,但这难道不是欧洲贵族自己想要的么?而在之后的18世纪,君士坦丁堡富裕家庭甚至会看不起娶多个妻子的精英阶层男子。与此同时高级官员假使想与奥斯曼公主结婚,那么他必须抛弃自己的妻子乃至女奴。
“没有一个有品德的男士会娶几个老婆,哪怕他身为穆斯林拥有这样的权利。”曾于1717年造访奥斯曼帝国的英国贵族玛丽·蒙塔古·沃特利夫人如是写道。
一对多的男女共同生活体系,本就让女性失去了与男性平等的选择权,和在家庭中所占的资源分配比例。至于南亚次大陆,在中世纪的北印度,大多数普通穆斯林男子也只有一位妻子,除非首位妻子无法生育,那他们才会考虑再娶,毕竟结婚成本不低,日常开销也不是免费的,可见一夫多妻事实上是少数人的特权。
斋普尔最后一任大君曼·辛格二世和他的第三任妻子,不过都是在印度颁布《印度婚姻法》之前娶的。
随着工业革命大潮袭来,列强在用坚船利炮叩开伊斯兰世界大门的同时,也将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想输入进了穆斯林社会。自20世纪起,越来越多的穆斯林国家开始限制一夫多妻,如土耳其便在1926年成为首个在法律层面禁止一夫多妻制的穆斯林国家。不过土耳其的禁令完全是世俗层面的,因其在独立后意欲全盘西化,以此脱亚入欧。
(叙利亚难民在土耳其的难民营)
自1926年起,土耳其就把一夫多妻归为犯罪行为,但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库尔德人集中的东南部,一夫多妻制仍大量存在,而涌入的大量叙利亚难民也让这一现象有所增加。
而在1956年,突尼斯则以宗教理由禁止一夫多妻制,该国政府对此解释称,《古兰经》一方面限制了一夫多妻制的实施,因而其实质上不支持此般婚姻制度,且明显打算随着时间推移将其彻底废止;另一方面,《古兰经》要求丈夫平等对待所有妻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故一夫多妻眼下应当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