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首诗看,李白很可能经过了一个暗恋、苦恋、追求的恋爱过程。如果把这一段婚姻理解为李白的自由恋爱,未尝不可。之所以是纳妾,而不是娶为正室,原因可能是这位邻家女子只是普通民女,按照唐律,属于士大夫阶层的李白不得将其娶为妻子。
这位连姓氏都没有留下来的妾,下落如何,是一直跟着李白生活,还是离婚、夭折了,都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她给李白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颇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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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最后一任妻子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他们结婚的地点在宋州(今天河南商丘一带),时间应是天宝十二载(753年)之前,李白五十岁左右。今天可以看到不少李白写给这位宗氏妻子的诗歌体书信和他代替妻子写给自己的诗歌,仅天宝十四载就有《秋浦寄内》《自代内赠》《秋浦感主人寄内》等,诗中饱含着思念之情。由此不难想象,宗氏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妇人,李白对她是相当有感情的。
宗氏妇人基本上是跟李白偕老了的。安史之乱期间,两人离多聚少。李白因为曾从永王李璘,被关进监狱,定为叛逆罪,长流夜郎。其间,宗氏夫人利用其家族关系,设法搭救。李白被赦免返回之后,两人曾经重逢聚首。李白61岁那年,曾亲自送宗氏去庐山拜访尼姑。宗氏跟李白一样,都是狂热的道教信徒,两人都向往得道成仙,一旦羽化而去,可谓志同道合。相比较而言,李白跟宗氏夫人在一起的十来年时间,应该是比较和谐的。
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给李白这样的男人做妻子,实在是女人的极大不幸。他以追求理想为借口,经年累月在外面结交朋友,游山玩水,饮酒作乐;家里有田地,他不管不顾,做甩手掌柜;不但如此,他还生性风流,到处寻欢作乐。李白一生,除了做成诗人,可以说是一事无成——没有成为有名的剑客,没有得道成仙,也没有做成他景仰的范蠡、鲁仲连那样的人物。李白的诗名万古流芳,美妙的诗篇给后人无限美的享受,但是,论养家糊口,论照顾妻子儿女,他实在是一个最不称职的丈夫和父亲。本文摘自《歌者的悲欢:全面解读唐代诗人》,丁启阵 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