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说中对阴间的妓院、妓女记载虽然不是很多,但至少可以看出,那个世界对这类娱乐场所并没有绝对禁止。我们甚至能找到官妓的记载,比如:《睽车志》卷二就记载了陕西汧源县(今陕西宝鸡陇县)的土地爷,居然包养了三四个乐妓女鬼,县令为挽救她们,命令和尚念诵法华经超度,不久,这几位乐妓得以陆续分开土地爷投胎转世。气得这位阴间的官老爷要跟阳间的官老爷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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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社会虽然有本人的运转规律,但在某种程度上是阳间社会的镜像或投影。古代社会由于认识不到卖淫嫖娼的危害性,所以曾经有发达的青楼文化,虽然宽严尺度不一,但并没有完全取缔。清初的一位汉人大臣曾说:“世间之有娼优,犹世间之有僧尼也。僧尼欺人以求食,娼妓媚人以求食,皆非先王法。然而欧公(欧阳修)《本论》一篇既不能行,则饥寒怨旷之民作何安置?今之虐娼优者,犹北魏之灭沙门毁佛像也,徒为胥吏生财。不揣其本而齐其末,吾不为也。”(《子不语》卷九“裹足作俑之报”)
这位大臣名叫汤斌,是清初的理学名臣,同时又由于主动参加清政权,被不少人目为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