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鼓励违背人性
对于同样的3件事3个人,齐桓公和管仲得出的结论却是完全相反的,为什么?
齐桓公只看到了表象,却不去探寻本质。管仲从人性出发去看问题,因而可以看到本质。
人性首先是自私的,每个人首先想到的都是本人。其次,人是有亲情的,父母之恩,妻子之爱,这种亲情甚至超过了自私。不同的文化中,亲情是不一样的,这阐明亲情在很大程度上受后天环境的影响。但是,亲情是人性重要的一个部分。至于其他,都是次要的。
当一个人连本人都不爱,连本人的亲人都不爱,这阐明要么这个人有更大的阴谋,要么就是心理变态,人性扭曲。假如一个人基本的人性都不存在,他可能超级高尚,也可能超级残忍。但是最大的问题是,他的行为具有不可预知性。
不要违背人性,也不要鼓励违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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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中国,违背人性的东西很多,但是至少一点是符合人性的,那就是司法实践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意思就是父亲可以不举证儿子的罪行,儿子也可以不举证父亲的,这样才符合人性。
其实关于人性,在中国历史上有过著名的争论。
在春秋以前,以为人是有廉耻的。所以,春秋时期及以前运用周礼,而周礼是建立在人们普遍懂得廉耻的基础上的。管仲曾经说过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是“礼义廉耻”,礼义是建立在廉耻之上的。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周礼已经无法规范社会秩序了,也是人们开始考虑人性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我们著名的《三字经》中开头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善论是孟子的提法,他也被以为是正宗的儒家。
而最早的法家如李克、商鞅等人以为人是没有廉耻的,因而需要刑法来约束。到了荀子,则断言人性本恶。
在对于人性的问题上,西方与中国的做法是有较大区别的。在西方,很少有人会为老人让座,除非这个老人的确难以站立。是西方人的道德水准低吗?有中国人曾经在美国为老人让座,结果美国老人不仅不领情,反而很生气地说“你难道以为我老到不能站立吗?”
而在中国,事情恰恰相反,在我们的极度宣传下,一些老人甚至会对不让座的人拳脚相加。
为什么会有这样事情?还是要归结于人性,西方人在这里表现出人性自尊的一面。
正因如此,在西方越俎代庖是不受欢迎的。譬如你去为一个清洁工扫大街,他会以为你在侮辱他的才能;而在中国,这是好人好事。
问题是,越俎代庖张扬了你人性善的一面,可是同时会触发对方人性恶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