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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然诺,轻生死。先秦时代是以世袭制为主的。对于那些出身卑贱的士人来说,要获取富贵,实现身份地位的巨大跨越,只有凭借自己的能力和一腔热血。尤其是对于那些不善谋略、以武力谋生的人来说,除了自己那条命,他们也实在没有更多的本钱。而上升渠道的狭窄,造成了激烈的竞争。为了让自己更容易被看中,就需要具有其他方面的优点,让主人使用起来更加省心方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行业的伦理道德。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一诺千金。这里面有许多值得尊敬的地方,正如李白《侠客行》所赞美的那样:“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严仲子想杀政敌——韩国的相国侠累,就奉送重金给聂政。聂政说:“我的老母还在,我的生命还不能随便许托给别人。”在聂母死了以后,聂政才答应帮严仲子杀人。他对于答应对方这件事是很慎重的,一旦答应,就坚决完成刺杀任务,不再顾及自己的生命。
当然,也有一些刺客,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观,中途背叛了自己的使命。春秋时晋灵公无道,执政大臣赵盾苦苦进谏劝说。忠言逆耳,晋灵公很不高兴,就派鉏麑去刺杀赵盾。鉏麑一早潜入赵盾家,发现赵盾早已起来,穿好朝服,准备上朝,因为时间还早,就端坐着闭目养神。赵盾的勤于国事和一丝不苟的威仪让鉏麑深为震撼,他感叹道:“赵盾即使在家中也不忘恭敬,真是晋国人民的好主人啊!杀害人民的主人,不忠。但是放弃国君的命令,又没有信义。这两点之间我犯了任何一点,都不如去死。”他在刺客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的正义感之间无法取舍,最后只好一头碰死在门口的槐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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