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他的军队中就有不少随军女子。据《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
其实,这些被李陵“皆剑斩之”的女人就是军妓,而不是“妻妇”。原来在古代,男人一旦获罪,他们的妻女大都会放逐涉边而沦为妓女,因而这些“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必然是一群因丈夫获罪而放逐到边界上的女人,结果随军成了军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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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和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对汉朝军队存在过军妓都是闪烁其词,但是写到军妓的存在就已经足够了。而后来的史料上对军妓的事情写得就相当直白了。
《隋书·刑法志》上说“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触及南朝梁刑法,其中包括:“劫身皆斩,妻子补兵。”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也指出:“陈(国也相)同”。由此可见,罪人的妻子编入军队,曾经是历朝历代长期通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