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这是唐代柳宗元被贬永州司马之时,针对当时苛政伤民的社会现状,写下的不朽名篇《捕蛇者说》中的一段。大致意思是:永州荒野出产一种奇特的蛇,黑皮而有白色的花纹。这种蛇接触到草木,草木会全部死掉。假如咬了人,没有人能救治。但是捉到这种蛇把它制成药饵,可以医治很多疑问杂症。所以太医以皇命每年两次征收这种蛇,招募捕蛇者,以蛇抵其租赋。虽然很危险,但是百姓为了逃避赋敛苛政,冒死争着从事这种营生。由于柳宗元对异蛇的描绘有失真之处(指“触草木,尽死”一句),千百年来不断有人以为“永州之蛇”为虚妄,世上并没有“触草木,尽死”的蛇,所谓“异蛇”完全是为了阐明“苛政猛于虎”的观点而杜撰出来的艺术形象。很多人据此断定,《捕蛇者说》根本就是“假语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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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疑问,我在宋史中找到了答案:《捕蛇者说》并非虚拟!
南宋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记载:永州言诸县民畜蛊者三百二十六家,诏本州徙穷僻处,无以充役,乡里勿与婚姻。清人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四记载:太祖乾德二年(964年)四月:壬申,徙永州诸县民之畜蛊者三百二十六家于县之僻处,不得复齿于乡。
这两段文字说的是同一件事:公元964年4月9日,朝廷下诏命永州各县326个畜蛊之家迁移到偏远之处居住,不得在乡里生活。这些畜蛊之家不需要服劳役,但是乡里人家亦不得与他们通婚。这里,所谓“畜蛊者”就是养蛊的人,而养蛊就是养蛇。